从中英汽车与环保研讨会上获悉,我国将于1999年年中制定更加严格的轻型汽车排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新标准相当于欧洲ECER83—01号法规。拟定2001年新出厂的轻型车全部执行这一标准。
有关部门负责人阐述了我国在汽车排放控制领域开展四个方面的工作:一是制定与完善严格的排放标准,控制新车的污染。二是努力推行I/M制度与汽车报废制度,控制在用车的污染。三是推行清洁燃料汽车,如实现汽油无铅化,在公交车和出租车上采用代用燃料或双燃料。四是加强城市市政基础设施建设,保证道路通畅。
会上同时宣布建立中英北京汽车环保技术示范中心。